关于淄博经济开发区猪龙河白家闸上游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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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淄博经开区河道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2019年原张店区《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告》及河道现状,对猪龙河白家闸上游河段河道管理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 河段范围为猪龙河东支朝阳路至白家闸段1.5公里河道,管理范围线为两岸河口外0至5米。 二、河道管理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进行管理,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安全、损害生态健康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河道管理划定属行业管理需要,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二)本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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