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淄博英才计划——乡村之星拟推荐人选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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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的相关要求和《淄博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淄委人组办发〔2022〕4号)规定,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淄博经济开发区淄博英才计划——乡村之星拟推荐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4日),如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于2022年10月4日前向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农业农村事业部反映。 监督电话:7870230 电子邮箱: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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