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经开区关于申报2023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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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347540/2023-54028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1-08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工作,经研究决定即日起集中受理2023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申报日期截止到2023年11月15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经开区行政区域内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实现灵活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其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只缴纳其中一项的,按每年1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请开通银行支付功能);
2、《经开区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表》;
3、《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4、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可容缺,需提供毕业证书编号)
以上申报材料报送至灵活就业地所在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
各镇人社所联系电话如下:
傅家镇:0533-2908727
南定镇:0533-6076776
沣水镇:0533-2082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