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布淄博经济开发区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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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347540/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组织人事部 |
关于公布淄博经济开发区2021年
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证便民”工作部署,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97号)要求,在《淄博经济开发区实行告知承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结合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我市“承诺即入”改革、“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等,编制形成了《淄博经济开发区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1),现予以公布。
请各部门单位根据《淄博经济开发区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参照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见附件2)逐项编制告知承诺书,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布并在窗口摆放。同时,做好宣传引导,切实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附件1:淄博经济开发区2021年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2:淄博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
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