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公布淄博经济开发区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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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347540/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8-31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组织人事部 |
关于公布淄博经济开发区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扩大“无证明城市”建设改革成果,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持续创优营商环境,经梳理汇总,现将《淄博经济开发区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零材料”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线上线下全流程仅需进行身份验证(如身份证、社保卡、营业执照等实体证照或电子证照)并填写申请(承诺)表或无需提交任何材料即可直接办理的事项。
2.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零材料”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流程、重新编制办事指南并进行公示和宣传,对应“零材料”事项清单逐项修改完善网上事项实施清单,实现线上线下办事指南一致。
3.各镇,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运用“无证明城市”建设成果,围绕“减材料”,持续推出更多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
4.本《清单》所列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淄博经济开发区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零材料”事项清单
淄博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