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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财政局

淄博经开区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09-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zbjkq.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03办公室(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和复兴路路口东200米路北) 领取。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淄博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由本区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中期财政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投资评审、农村综合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棚户区改造、财政监督、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会计管理等方面涉及本部门相关信息。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机关文化建设、“三型”机关建设、系统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zbjkq.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机关在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本单位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和复兴路路口东200米路北,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0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网址链接: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9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和复兴路路口东200米路北)503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870237

       真:0533-7870237

电子邮箱:zibojingkaiqucaizhengju@zb.shandong.cn

四、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本指南适时更新

                                           

附件1.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附件3.政府信息更正处理流程.docx

2022-09-09
2021-07-30
2021-01-22
2020-12-09
2019-12-18

淄博经开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扣2021年度经开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工作,有力推动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具体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11日至20211231日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级审核制度,从严把关信息内容,保障了信息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无网站平台,也未申请开通政务新媒体。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杜绝出现公开信息涉及敏感事项、泄露隐私等情况。二是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指导与培训,确保我区各预算单位及时、规范公开预决算信息,打造阳光财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机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连续性;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对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整改情况:通过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回复率和及时性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增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经开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1

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淄博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bjk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经开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淄博经开区管委会503办公室;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7870237;传真:0533-7870237;电子信箱:zibojingkaiqucaizheng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根据2020年财政工作安排,将涉及民生的热点问题、重点情况作为信息公开重点,在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中主动公开财政信息147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政策文件类8条、部门会议类2条、财政信息类27条业务工作类103条、公告公示类3条,报告指南类2条。通过电话、信函、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等多渠道受理咨询、投诉0件,均按期办结,无逾期受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本单位持续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健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2020年,本单位共接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推进财政政策解读工作,在政府网站、微信等渠道上多途径宣传各项财政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把握舆论主动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信息,共向淄博经开区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47条,切实加强政策宣讲力度,确保相关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管理到位。

平台建设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机制日常维护管理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发布。对外积极投稿80篇及时宣传局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及时反映财政工作新成就新问题。

监督保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财政领域政务公开有关指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要求、压实责任,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在年底科室综合考核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不断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是个别室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实效有待提升。由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繁重、缺少固定专人抓政务公开建设,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时效性不高、发布的信息种类相对单一等问题,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收到1项依法申请公开的信息,未发生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行政复议、提高行政诉讼情况。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区财政局有关的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淄博经开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博经开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经开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报告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淄博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bjk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经开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淄博经开区管委会501办公室;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7870237;传真:0533-7870237;电子信箱:zibojingkaiqucaizhengju@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淄博经开区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不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务动态、宣传政策法规,为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行,局长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负责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落实,层层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二)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财政预决算模块信息更新工作。

一是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收集公开信息内容,并确保及时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信息。二是按照“五公开”要求,从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机构人事、依法行政方面进行公开。三是公开信息履行保密审核、业务复核以及公开发布审批程序,切实推进信息依法、全面、规范公开。

(三)紧抓重点,强化重点领域公开。

深入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积极扩大预算公开范围,拓展预算公开领域,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推进基层预算信息公开,规范预算公开方式,预算公开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建立财政收支月报机制,及时发布财政收支月报信息,公开财政收支情况。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公开,对于采购项目招投标信息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8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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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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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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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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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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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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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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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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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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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是个别室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实效有待提升。由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繁重、缺少固定专人抓政务公开建设,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时效性不高、发布的信息种类相对单一等问题,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依法申请公开的信息,未发生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行政复议、提高行政诉讼情况。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区财政局有关的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淄博经开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淄博经开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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